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08〕92号)精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近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卫生局开展对各县(区)学校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查看各县(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情况、校内集体食堂(包括小卖部)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有情况,食品标签标识,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以及供水系统的卫生安全情况等内容。至今,共计督促检查6县6城区38所学校的食品安全情况。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县(区)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也引起了重视,在校学生的饮食较为安全。但个别学校领导对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乡镇学校硬件设施较差、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在检查中,对个别学校存在的问题,联合督察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潘 虹)